杨开忠: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区

发布时间:2016-06-04

filehelper_1465039068379_22.png


各位领导、专家和同仁: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研讨会。我是从事区域与城市经济学、发展规划研究与教学的,上个九十年代以来,对创新发展有所涉猎。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受北京市、科技部委托,主持承担过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并实地考察美国硅谷等世界主要科技园区,这项研究使我能为中央出台中关村科技园区规划贡献一点思考;2003至2004年作为起草小组成员参与过《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起草工作,从中收获不少;参与“十一五”规划时期京津冀都市圈和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主持完成这两个地区区域创新体系规划研究工作,这个工作使我对当时国内创新发展实际情况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近年来,对从科技创新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有所关注,几个月前在人民日报发表了这方面的一点心得。今天,在这里,我想提出这样一个观点跟大家交流,这就是:,推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系统梳理相关实施特殊政策、包括先行先试的国家区域制度,整合建设实施更加特殊政策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区。我想谈两个问题。

第一问题,为什么要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区?我想,这首先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必然。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面临重要的思想观念、制度文化、治理结构障碍和利益陷阱,需要进行全面性、系统性变革。这个变革涉及全体人民大众、全体经济社会部门,全体生产力、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要素,全社会过程的各国环节,而绝非仅仅涉及科技人员、科技部门、科技要素、研发环节,十分复杂,在一些领域无疑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需要一个从试验到推广的过程。大家知道,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区域差异显著的巨型国家,任何全面性、系统性的复杂变革都不可能有效地同时、均衡地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而必然是在那些条件优越的地方先行先试、而后逐步向全国扩散的不均衡过程;

其次是是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在国家发展中的核心位置的需要。不断创新实施特殊政策的区域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和引领。然而,目前,我国实施特殊政策的区域制度发展布局存在一些不健康的倾向。如,政出多门、甚至同一名称的特别政策区域制度有时独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各自出台;名目繁多,从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到近日刚刚公布的国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验区,总计种类大致有几十个,都很重要,主次关系不清晰,重点、焦点不够突出,缺乏核心;;二是重“名”轻“实”,一些部门、地方把主要精力放在争取各种名目的特殊政策区域制度文件和名牌上,相对轻“实质”、轻“落实”,一些特殊区域制度含金量不高,仅有的一点含金量又常常没有有效落地。党的十八大提出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最近出台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国家优先发展战略。上述局面不利于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核心位置和优先地位,从而不利于凝心聚力抓创新。

第二个问题,怎样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区?从一般的角度来讲,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激发创新活力放在改革开放的核心位置。从竞争优势的角度来讲,有什么样的发展方式就要有什么样的改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竞争优势发展方式的转变,我国改革开放的重点经历了两个不同阶段,这就是:80年代至1998年以优化劳动力、土地等初级生产要素配置为中心的改革开放,1998年以后的以标准化、规模化工业投资和生产为中心的改革开放。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成为获取竞争优势的核心,现在应把改革开放的中心转移到激发创新上来,集中力量系统推进区域全面创新改革,包括开放式创新改革,彻底调整和改革不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思想理论、制度文化,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发展的国际一流环境。

二是发挥城市作为创新中心的作用。面对面的交流是创新的关键投入。城市人口密度高,与具有相同兴趣的人面对面交流机会多,因而,理论和经验表明,城市是自然的创新中心。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区,应当充分发挥城市作为创新中心的作用,以城市为中心,壮大创新主体,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整合提升创新价值链,以城市带区域、促轴线,着力打造若干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城市圈、城市群和国家沿海、长江创新走廊。顺便讲一点,长江经济带定位,之前对创新重视是不够的,所以我去年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做学术报告时提出来要把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国家科技创新走廊。今年年初,习总书记在重庆的重要讲话,特别强调了创新在打造长江经济带的地位和作用,我觉得特别的正确。
 

三是合理分工。为振兴经济发展,2014年日本决定建设“国家战略特区”,第一批指定了“东京圈”、“关西圈”、冲绳县、新潟市、兵库县养父市以及福冈市等6地建设“国家战略特区”。各个特区合理分工,各自承担不同使命和发展方向。例如,东京定位于国际商业创新基地,关西圈为医疗等改革基地,冲绳县为国际观光基地、福冈市为创业改革基地等。我国区域多样性远比日本丰富多彩,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区应根据各特区所在区域的特点合理确定分工。

四是大力加强中央顶层主导作用。自1998年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降格为国务院体改办、特别是2003年撤并以来,实施特殊政策的区域制度设计逐渐演变成为部门主导、部自为战的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以来,这种局面开始得以扭转,但实事求是来讲,仍然相当程度上存在。要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区,真正把创新放在特别政策区域的核心位置,应在向地方、向市场、社会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央顶层的主导力,包括程序性、实质性两个层面上的主导力。

(杨开忠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区域科学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