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成本与抓住市场:农业生产“工业化”——专访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肖金成

发布时间:2022-03-18

导读


利农模式是一种工业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其工序分解细致,工人不需要高学历和长时间培训就可以在生产线上进行操作,同时工人自身的努力程度和其收益相关联,这种精细化的生产管理模式可以极大地降低成本,而这正是所谓利农模式的精髓所在


《中国投资》:我们此次调研主要围绕福建省的设施蔬菜业以及业内标杆企业利农集团展开。发展农业首先要解决土地的问题,您曾提出,我国蔬菜产业今后发展的关键在于将农地集约化。请问您认为目前实现农地集约化面临哪些难点?


肖金成:是的,想要土地集中经营,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将农户的土地集中起来。这在制度上需要打开一条通道,但这条通道,农民不一定接受,企业也不一定接受。我们现在所说的农地三权分置,即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户持有承包权和经营权。其中,经营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承包权是不能转让的。譬如,在现行政策下,农户可以通过发放经营证书将经营权转让予企业。但对于企业来说,即使有了经营权,承包权依旧在农户,农户随时可以把经营权收回去,所以企业在这方面不太放心。


农地的一大特点是需要先进行处理,比如种植绿色蔬菜,尤其是有机蔬菜,需要提前花费很长时间对土地进行处理,若不处理则不能算作有机的,也不是绿色的。而倘若在处理好之后农户要求将土地收回来,企业就会蒙受很大的损失。再者,我们所说的经营权的转让,客观上来讲其实就是租赁,企业每年需要付租赁费,而这个费用不是固定的,且很可能不断攀升,因此从这方面看,企业也觉得不太踏实。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村庄比较分散,很难实现全部农户自愿将自家土地转租给企业,这种情况下,可供租赁经营的农地就不连片,或者按农村的说法就是“插花地”,不利于耕种,也不好对土地进行集中处理,这是我们会面临的一个矛盾点。


《中国投资》:那您对于处理以上矛盾,以进一步鼓励农户转出农业用地有哪些政策建议?肖金成:制度方面,我认为是需要将现在的承包权和经营权转变为使用权,即把经营权转让的性质由租赁变成一种产权的交易,由农民将使用权转让出去。这种制度会适用于外出打工、进城的农民——由于他们不再回去经营农地、进行耕种,因此可以直接把使用权转让给企业。而企业拿到使用权后,也可以比较踏实地对土地进行改造,或是开展设施农业。但这么一来动静会比较大,因为这涉及到宪法。目前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则仅持有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若要改为使用权,就需要对宪法进行修改,而这不是短期内就能解决的事情。


那么在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这些矛盾应该如何解决呢?实际上就需要让持有所有权的集体,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下,将农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交给合作社。譬如,农户可以采取入股的方式,将土地入股到集体的股份制合作社,由此使得土地集中起来,再由集体与企业针对这些连片的土地签订协议,而后集体从企业中分红;或是企业向集体集中租赁。总而言之,就是让企业与集体打交道。但这种政策实施起来需要全体农户都完全自愿将承包权上交集体,而要做到这一点的难度实际上是非常大的。


还有一种方式,是让农户以优先股股东的身份将土地的经营权入股给企业。所谓优先股,在股份公司、股份制度里属于一种特殊的设计。打个比方,如果一亩地的分红是800元,则无论企业是否盈利,都需要固定将这800元发给这些持有优先股的农户,而如果企业效益好,即平均收益大于800元,这些农户还能获得企业的二次分红。若一段时间过后,农民不需要再耕种土地了,则可以转为普通股,从而持有决策权和投票权。将来如果企业上市了,这些农户可以得到股票的增值收益。


因此,在不改变现行土地制度的情况下,我认为有上述两种比较可行的模式,两者各有利弊。对于企业来说,农户持有的土地太分散、太琐碎,若要和每家每户分别打交道,邀请入股不大现实。但另一方面,一些农民又不愿意把土地交给集体——比如企业给集体分了红,但集体的经济组织决定不分给农民怎么办?要是集体要拿这些红利去做别的事情,比如修路、盖会议室,那么农民就会认为,土地交给了集体却得不到收入。这种模式会存在这样的风险,推行起来的难度也是比较大的。所以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比方说如果有的村子比较齐心、信任度较高,那么便可以将集体建立起来,由合作社把土地一起入股到农业经营企业,这是最好的情况。这样企业也会感到比较踏实,因为这么一来他们就只需和集体打交道,而非挨家挨户去洽谈。但多数情况下,要建立起一个这样的合作社还是具有很大的难度。


《中国投资》:本次调研主要是围绕福建省利农集团这一设施蔬菜农业企业先锋展开的,请问您如何看待当前的利农经验?对其后续改进有何建议?肖金成:我认为利农经验的核心是作为一家设施农业企业,能够尽可能降低成本,在市场竞争当中不依靠国家补贴实现盈利,这是比较可取且科学的。


但有一个问题是,利农当前采取的是农业工人的模式,雇佣工人的来源是包括贵州、四川和湖南等在内的外省工人,和当地的农民却没有太大关系。目前,利农和当地农民大多只存在农地租赁关系,即利农把当地的农地集中起来,按时给农户付租金。这在多数情况下没有问题,但少数情况下,有些农民可能会觉得不太满意——利农在农户的土地上种菜却不雇佣农户进行耕种。这样一来,这些农户相当于变成失地农民,他们心里慢慢也会产生不平衡。所以我认为,利农今后还是需要把他们企业的利益和当地农民的利益结合在一起,毕竟并非100%的村民都会外出打工、进城,还有很多留守的农户。在现在这种模式下,这个人群就只能负责收租。但实际上,土地的收益对于农民来讲是微乎其微的,因为他们得不到工作上的收入。不过由于雇佣当地农民的成本比找一些外省的农业工人要高,所以要想让当地农民加入工作,还得想好如何解决这个成本问题。总的来说,我建议利农考虑如何将农地上的岗位让当地农民承担起来,这样农民既可以得到租地的收入,还能领工资。这样做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现在的成本控制,但我觉得如果他们严格地在工作当中按程序来付报酬,当地农民或许也能接受。只要处理好这层关系,我认为利农的模式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另外,我感觉利农在成本方面和自产自销的菜摊贩竞争起来还是有些困难,如果直接同他们竞争,我认为很可能两败俱伤,逼迫农民也要降低售价。因此利农应尽量避免和当地农民直接竞争,转而进军中高端市场,例如直销给饭店或超市。与传统自产自销的菜摊相比,利农的产品既经过低温处理和包装,又有明码标价,比较适合进入超市、高档饭店,学校甚至监狱,总体上走大众、中高端的路线。这样他们在成本不高的同时,收益也会更好。他们在生产环节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这一点,我认为还是非常可取的。


还有,我建议利农将来还可以引进农户,针对他们本身的生产模式对农户进行培训,再把大棚交由农户去负责管理,然后根据收益、根据蔬菜产量来结算效益。这样农户一方面可以把土地交给企业来兴建设施和耕种,另一方面又可以承担劳动的收益,由此也能提高农户的积极性。我觉得这是在未来可以进一步探索的。


简而言之,这个模式需要做到:第一,企业要有效益;第二,农民收入提高;第三,土地要有价值。只要能把这三者统一处理好,那么我认为这就是个比较好的模式。


《中国投资》:您提到利农模式的重点是将成本尽量压低,而现在国内其实还有另一种发展设施蔬菜的模式  ,即从国外引进智能控温的大棚,通过数字化监测等方式做好质控,但相对来说成本就会高出不少。您认为这两种模式是否都适合在国内市场发展,还是说目前我们国内还是更应该倾向于走利农的模式?肖金成:我认为利农的模式是企业存在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因为如果成本降不下来,收益不提高,企业就无法持续经营和发展。即使另一种模式的现代化、智能化程度高,我觉得也很难持续。早前我也参观了一家海南的蔬菜企业,在一个村庄里有一万五千亩地,但他们坦言,在那儿发展设施农业,种什么都赚不到钱。为了改善当地农民的生活条件,公司不计成本使用日光温室。海南其实不需要用到日光温室,但作为企业来讲,一次性投入好,往后几十年都比较省心。该企业的无土栽培用的是泡沫塑料,与利农完全不同,因此成本很高。对于他们来说,能把经营的投入,比如在设施、租地方面的投入平衡回来就很不错了。劳动力成本是主要的一方面,还有用电、用水等都需要投入很高的成本,对他们来说是不太可能依靠种菜卖菜直接收回成本的。这家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支持乡村振兴和农业发展,相当于在做一个公益事业而非产业,然而并没有多少家企业可以像他们一样承担这种模式的开销。因此,还是要先保证收入高于成本,企业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才能不断地扩大规模并进一步普及。


只要模式是能赚钱的,就有人愿意去干,合作社也好,政府也好。第一,如果是可以赚钱的,即使需要几百亩地,每亩地要一万块钱,合作社和政府也愿意出地、出资支持。第二,如果能盈利,那么企业完全可以向银行贷款。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企业需要一千万去种一千亩地,需要20年才能回本,那么银行贷款期就定20年。只要确认能赚钱,银行就愿意贷。但问题在于农业的风险很大,因此这些企业的收益其实也不是很稳定,无法真正保证赚钱。所以企业一定是需要从两方面同时下手,一是降低成本,二是稳定市场。企业在市场上要有固定的用户群体,把市场抓好,像利农这样是完全有条件把握好中高端市场的。


在我看来,利农模式应该要同一些巨头平台企业抗衡,否则不出几年这个市场就会被平台企业垄断。现在用户大多掌握在平台企业的手里,大家都在网上买蔬菜,而一般的生产者根本无法直接接触到他们的消费者群体。这样一来市场会完全被这些平台企业所掌控,生产者实际上是在为这些平台企业生产,如果平台要压低价格,生产者也无计可施。因此,我觉得像利农集团这样的企业,一定要自己找到并掌握市场,而不依靠平台企业。将来,分散的生产者必然还是需要依托平台企业,而这会助力平台企业掌握供给需求。在未来,从国家和政府的角度来看,我们还是鼓励利农这种规模化、集中化的生产模式以掌控一部分市场。我希望利农在这方面能进行进一步的拓展。


《中国投资》:福建省目前正在深耕且取得一定进展的深海养殖业方法论是否可以部分迁移到设施蔬菜业上来?蔬菜产业品类繁多造成的“碎片化”可能难以形成稳定的产业联盟和产业链,对蔬菜产业的工业化和规模化造成了一定的阻碍,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肖金成:深海养殖和蔬菜生产是属于两个领域,不应该放在一起比较。蔬菜是一个民生产业,也是老百姓的刚需。所谓蔬菜产业的“碎片化”实际上是土地的碎片化,这和设施蔬菜的集约化与规模化相矛盾。矛盾的解决一方面需要依靠制度变革,另一方面是模式改变,比如前面提到的建立生产合作社,此种土地的集中需要政府的参与,有了政府的支持自然会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我不赞成强制农民交出土地入社,这会引起农民的反感情绪,同时农民可能会要求提高土地租赁价格,这需要政府采取一定措施去避免这些问题。在未来,如果政府能够解决设施农业的设施问题,农民把合作社组织起来进行规模化种植,不仅仅利农集团能够完成,其他企业也可以成功复制这种模式,利农模式的关键在于以较低的成本种植蔬菜。


另外,福建在蔬菜种植方面比海南和长江流域其他省份都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比如其优越的光照和适宜的温度条件等,优越的气候可以节约大量冬季种菜的成本。除气候条件外,福建的土地条件也为其蔬菜种植带来了机遇,福建缺乏连片的耕地,预期在未来无法达到例如华北平原可实现的全自动化大规模种植,因此更适合发展附加值较高的设施蔬菜和养殖业。在冬天,福建种植蔬菜可以满足长江以北的需求,同时可以借助供需差提高菜价;夏天来临后福建蔬菜种植的比较优势减弱,可以利用该时间发展其他产业种植或者纯粹养地,以此种模式通过4个月的种植也可以实现全年的收益。


最后,我认为设施蔬菜不存在产业联盟的问题,一个企业就可以全面负责从种到卖的全流程把控。农业企业在种植和加工阶段是几乎不盈利的,只有销售阶段是盈利的,传统生产者面临千变万化的市场,其成本高而规模又小,最好的方法就是由一个企业从生产到销售端全覆盖。关键在于把握住销售端的市场,获得盈利,从而依靠该龙头企业形成第一、二和三产业的融合。如果企业能够通过抓住市场获得销售端的盈利,再将盈利资金重新注入加工和生产端,就可以形成从三产回归二产,从二产再最终回归一产的良性化反哺式的循环发展,这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会带来稳定的收益。


《中国投资》:利农集团马承榕总经理曾经建议将福建打造成类似山东寿光的冬春反季节蔬菜集散地和平台,请问您认为是否可行?肖金成:我认为有可行性。北方在冬天需要依赖蔬菜大棚来种植蔬菜,高成本下利润空间小,福建省可以利用气候优势在冬天种植蔬菜,其较优越的自然光照条件可以节约能源成本,使之即便加上运输费用成本仍然低于北方。由此,冬季蔬菜种植可以充分发挥福建的比较优势。


《中国投资》:我国中西部地区相对收入较低,因此市场售价也较低,同时又四季分明,在冬季并不具备福建的气候优势,结合您之前所谈,您认为利农模式是否适合推广到中西部地区?肖金成:利农模式的根本是降低成本与抓住市场相结合,但产业并不需要局限在蔬菜本身,所以北方地区仍然可以借鉴这种模式。总结来看,利农是一种工业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其工序分解细致,工人不需要高学历和长时间培训就可以在生产线上进行操作,同时工人自身的努力程度和其收益相关联,这种精细化的生产管理模式可以极大地降低成本,而这正是所谓利农模式的精髓所在。如果其他农业企业也可以形成此种设施农业工厂化生产模式,那么在市场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农业企业自然会获得利润。农业的难题是难以精确衡量工人的努力程度和成果,但利农通过精细化的生产过程解决了农业的难题,北方和西部的企业完全可以借鉴,这与气候等条件无关。过去承包制下规模化的农业成果很难计算,会导致工人生产惰性增强,集体生产的效应随之下降,造成“一包就灵”的结果。然而“一包就灵”又导致了土地碎片化这个大问题,碎片化的土地对应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完全无法应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同时这和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也是相背的。利农模式可以纳入老年人等更多工人,按照实际付出体现其劳动成果,由此延伸,承包制也可以内化到农业产业链中。


本文刊于《中国投资》2022年3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