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平: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前提是大保护,成渝城市群应升格为“第四增长极”

发布时间:2019-05-13

在今日(5月11日)于成都举行的2019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学术年会上,北京大学中国城市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李国平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前提应该是“大保护”,在此基础上探索西部更优发展格局。

今年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20周年。有消息指出,《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即将对外公布。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将有哪些重点?在今日(5月11日)于成都举行的2019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学术年会上,北京大学中国城市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李国平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前提应该是“大保护”,在此基础上探索西部更优发展格局。

成渝城市群被视为西部地区最成熟的发展极,发展成渝城市群的重要性也正在上升至新的高度。包括李国平在内的学界人士认为,有必要将成渝城市群升格为国家战略,给予京津冀、长三角和大湾区之外的第四大城市群和“第四增长极”定位。

“与其他地区相比,成渝城市群具有相对独立性,且资源环境承载力、人口规模、城市等级规模都较高。”李国平提到,“把成渝城市群作为与其他三大城市群并列的、同等级的‘战略发展特区’,将有助于形成中国‘T字型’的整体经济发展格局。”

西南地区更具中心和集聚作用

西部地区占全国国土面积约70%,人口约28%,经济总量约20%,包含大量城市与经济区。在19个国家确定的城市群中,有9个位于西部地区。不同地区和城市群之间迥异,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下,西部大开发需要有更加针对性、差异性的政策。

今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要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更加注重抓好大保护。

李国平反复强调“大保护”的概念。在他看来,在西部内部差异化发展的需求下,特别是在西北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低、生态脆弱,需要从开发走到保护。

“西部要区分西南和西北。”他分析到,“西南发展基础不错,云贵川渝等地区资源环境条件占优,旅游、居住环境比较好,是利于吸引人来的环境。在这种宜居优势下,如果能改善其他短板,将有机会实现进一步发展。也基于此,西南地区在西部经济发展更具中心和集聚的作用。”

西北地区则与此相反。“我不认为西部所有地区都应以增长GDP为优先。一些地区本身基础条件差,本来就难以和沿海、环境好的地区直接较量。”

“这是开发理念的问题,在生态文明的尺度下,如果开发本身会造成破坏,就应该把开发转为保护。保护不一定意味着没有经济价值,在保护的过程中,若能寻求到好的产业结构配套,自然就能实现发展。”李国平说。

更为急迫的是通过推动立法来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西部大开发是一个百年大计,应该法律先行。我建议颁布‘西部保护法’。”他指出。

成渝城市群支撑西部发展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另一面则是,需要寻求新的国家战略特区,借以打造新的增长极。

去年,长三角一体化被提升为国家战略,以京津冀、长三角和大湾区三个沿海城市群为基础的城市结构初现雏形。但不少人也认为,在广阔的中西部地区,缺少一个能够与之相呼应的城市群,第四个发展极的选址也备受关注。

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利好之下,目光被聚焦在成渝城市群。

在李国平看来,成渝城市群位于长江经济带中上游地区,地理位置决定了其有支撑起中西部区域发展的可能。“为了国土均衡发展,第四个发展极略微远一点比较好。而成渝城市群与长三角城市群有一定距离,一个头、一个尾,正好便于纵深发展。”

李国平解释到,比如武汉,空间距离成本较低,随着交通便利化,更容易与长三角实现融合,相较而言,将经济更具独立性、资源环境支撑更优、人口规模更大、城市等级规模也更高的成渝城市群上升至国家战略,更能够实现对国家战略格局调整的目的。

此外,四个发展极连线,刚好能形成由沿海和沿江城市构成的T字型结构,亦有利于实现国家整体区域战略。

“现在有了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可以选择适当的时候将成渝作为与他们并列的、同等级的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特区,并且越快越好。”李国平说。

具体而言,如何实现成渝城市群的发展?李国平认为,现在,成都与重庆仍处于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的质量、效能不够,仍将以各自集聚、优化发展的核心。

“仍需鼓励他们在全球竞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两个增长极的作用发挥出来,对周围发展要考虑,但短期不能实现,长期也不能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发展。通过国家政策的支持,促进整个成渝地区的均衡发展。”他说,“两座城市‘冒尖’还不够,山峰本来就不高,还没到削尖填平的地步。”